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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一零 论天下 (第6/8页)
年来在开明派的冲击之下纷纷退出历史舞台,但旧法虽然现实中已不实行,王侯势力亦已凋零,但作为“祖宗成法”却仍顽固地存在于《大明律》与各处乡约之中,朱元璋与历代皇帝的口头训示至今也还具有法律效力,而新现象与新力量虽已产生,却无明文加以保护。 李彦直因此建议,对这些不合时宜的陈旧规矩都应该召开廷议,一并革除,同时确立起新的规矩来,形成明文,铭刻于鼎器之上,以因应种种新的形势。 高拱读到此处,汗流浃背,心道:“李哲真是要变天了!真是要变天了!若是如此施为,怕是比王莽、王安石更加的祸乱天下!”他虽然也赞成改革,但他的改革只是要微调,并不是要做出如此彻底的革命! 然而再读下去,他才发现最厉害的还在后头! 李彦直讲的“第三事”,竟是要改革当前的官制!而且他要改的还不是细微末节,而是三个最敏感的重症所在: 第一是要改革财权的审计制度,即引入新的统计方法,对全国财政与土地进行一轮新的梳理; 第二是改革司法,要把地方上的政务权与司法权分离开来,在县令之外另设法官,专管一县之法务; 第三条改革内容则是涉及到中央内阁的成员的遴选,原来明朝的内阁制度虽然已行百年之久,却仍是约定俗成形成的官场“潜规则”,内阁大学士在名份上仍然只是皇帝的秘书而已,部分人能够权倾朝野全靠权谋,自蒙古南侵以来,内阁的权力大到无以复加,但也没有明确的成文法确保其地位,李彦直认为天下要想长治久安,就得形成内阁首辅新的、成文的任命制度、任命限期和监督体系,并建议将如何监督大学士也提上议事日程。 这封书信读完后竟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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