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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当家主母的家务活(中) (第6/7页)
碗燕窝粥,吃一碗,看一碗,再倒掉一碗。 顾府就这么几个人,哪用的了这么多呀!明兰反复提醒自己,这钱自己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可以乱用的……不过,可不可以拿些少少的,嗯,管理费呢。 明兰鄙视自己,看来自己很有当贪污犯的潜质。 顾廷烨和明兰外加蓉姐儿人算是正头主,另姨娘二人,凤仙姑娘一位,按照宁远侯府的份例,明兰属于夫人这一级别的,月钱十两(婚后工资涨了二十倍),若是少奶奶(明兰将来的儿媳妇)级别的就是二十两,蓉姐儿和姨娘都是二两。 麻烦的是凤仙姑娘,若是通房就月钱一两,偏偏顾廷烨一点处理她的意思都没有,那日明兰问起时,他居然茫然了片刻,提醒过后却是一脸阴沉。 后来明兰偷偷问了夏荷才知道,这位凤仙姑娘原是没入教坊司的罪臣家眷(听的秦桑手指关节响了好一阵),因尚是清倌人,大半年前被甘老将军弄来送入顾府(据说有合法手续)。 起初,号称琴棋书画样样皆通的她,在被顾廷烨忘在脑后七八日后终忍不住,某晚弹了半夜的‘清水流觞’曲。可惜阳春白雪遭遇纨绔弟,顾廷烨自小多拳脚,擅长街头斗殴和阵前杀敌,化素养不过关(明兰暗忖若她唱的是十八摸没准顾廷烨还能打个拍啥的),加之当时他疲累之,睡梦中被吵醒愈加恼怒,当即踹翻了两扇门,爆吼声可传出半里外去。 第二日一早,顾廷烨就叫人把她搬到府中最偏僻的西侧角去了。 又过了个把月,凤仙姑娘终于发觉对于男人而言,可能视觉比听觉更直观,更重要,于是又在某一晚,她白衣飘飘衣衫单薄的前来送宵夜,运气很背,她没遇上秉烛公事的顾廷烨,倒碰上了恰巧在屋里收拾的常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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