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仓库回到明末_第四百三十五章:清丈土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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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五章:清丈土地 (第5/7页)

太原府中那些有名望的士绅的土地。

    这个镇子中的百姓基本上都是晋王和士绅的佃户。

    虽然地方距离太原府比较近,可赵文的攻打太原府的速度比较快,再加上追剿溃兵比较及时,所以镇子也没有受到什么影响。

    镇子中有陈姓和吴姓两大家族,这两个家族当中以前出过读书人,现在这两大家族的族长还都是举人出身,所以这两大家族在镇子上的威望非常大。

    晋王在镇子中的土地以及太原士绅在镇子中的土地都是这两个家族在打理。

    这两大家族每年夏收和秋收的时候就会替晋王府和城中士绅收租。

    除过晋王府和太原府士绅之外,剩余的土地基本上都是这两家的。

    晋王府和太原府城中士绅定下来的地租是三成,也就是一亩地收成的三成是租子。

    三成说高也高,说不高也不高。这个时代一亩旱地能打两石粮食,照顾的勤快的话也不过三石粮食。

    换成后世的计量单位也就是两三百斤的粮食。

    这还是年景好的时候,年景差的话,能有一石都不错了。

    水田的话,出产的粮食能多一点,但也多不到哪里去。

    如果一亩地按照三石粮食来算,那么缴纳的租子就是九斗,将近一石的粮食。

    一般来说,镇子中的这些佃户也不可能只租种一亩地,所以说如果按照三成地租来算的话,倒也能活下去。

    但是,凡是都有例外。陈家和吴家在替晋王和城中士绅收租子的时候可不是按照三成来收的。

    他们收的租子乃是五成,也就是说一亩地的产出的一半都要交给这两家。

    因为这个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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