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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4 (第2/4页)
的饥饿感觉像泼了汽油的火,几乎是瞬间就烧遍了全身。顾颐不得不用后背紧紧抵住车门,试图缓解一下这种无法形容的难耐。胃里空空如也,有一种前心已经贴到后心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还在延伸,似乎再过一会儿,连血管也会干瘪。 顾颐觉得自己这会儿已经变成了一头野兽,脑海里只剩下了一个字:吃! 这种极其强烈的饥饿感,在当初他逃出血雾迷宫的时候曾经有过。 那一次,等在血雾迷宫外面的全是好手,梵卓氏族和迈卡维氏族自不必说,就连向来只爱赚钱不爱正面战斗的乔凡尼氏族都来了不少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哪怕他只是为了逃跑,最后还是不可避免地一场大战。 如果没有该隐给的那滴血,任由他再天才出众,也休想在这么多五代到七代血族的围攻下生还。但是大战之后,越级使用始祖血脉的反噬出现,他饥饿得几乎发狂,不得不开始捕猎。 那是他第一次自己捕猎。 从初拥开始,因为采取了不同寻常的初拥方式,路易为他提供了大量的新鲜血液。做为秘密武器,他一直保持着贵公子的身份,几乎与路易寸步不离,并不需要自己捕猎。 事实上,顾颐并不喜欢捕猎。他当初选择成为血族是为了能永远跟路易在一起,然而在他内心深处,其实并不喜欢把人类当成猎食对象,虽然变成了不死生物,但他觉得自己的心永远都是人类。 并且,身为六代血族,对血液其实已经不再那么渴求,很多高阶血族之所以还饮血,不过是一种习惯或者说是传统,有些人甚至不过是就喜欢那种人为鱼rou我为刀俎的感觉,纯粹是为了捕猎而捕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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